北京贪污受贿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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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假释的考验期如何计算?假释考验期不合格怎么办?

2019-07-03北京贪污受贿罪辩护律师

  假释是罪名符合假释条件,表现良好,通过申请可以在监外执行剩余刑期的一项制度,但假释期间有考验期,通过考验期的刑期届满可以出狱,没有通过考验期的要重新收监。那么,假释的考验期如何计算?假释考验期不合格该怎么办?

  贾永发律师,北京贪污受贿罪辩护律师 ,北京海淀区刑事知名律师,主要研究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擅长刑事辩护,尤其是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同时对民商事案件也深有研究,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损害赔偿、交通事故等案件的代理;执业以来代理各类案件数百起,深受当事人充分肯定和信任,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人来做,以“为人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为办案理念,力求帮助每一个辩护人能获得有效辩护并且得到罪轻、无罪的有利判决。

  

2019年假释的考验期如何计算?

  (1)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是还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比如,有期徒刑八年,还有两年没执行刑期,罪犯申请假释且假释通过,那假释考验期为两年。

  (2)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

  (3)假释考验期从假释宣告之日起计算。

2019年假释犯要遵守哪些规定?

  在假释考验期内,获得假释的犯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管理;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监督机关对获假释的罪犯的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发现有判决宣告以前没有判决的漏罪;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又犯新罪;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机关规定的行为。在假释考试验内没有上述三种情况,考验期满,应宣告刑罚执行完毕。

2019年假释考验期不合格怎么办?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2)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之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贾永发律师,北京海淀区刑事知名律师。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能权衡各种利弊,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细心、诚恳、热情、专业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贾永发律师多年的律师经验和不断钻研法律的精神是在一次次案件中取胜的关键因素,作为学者型律师,能帮助当事人真正解决难题是最大的成就感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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